• 首页
  • 管理人登记
    • 注册相关法规
    • 优劣势分析
    • 私募实务
    • 税收优惠
    • 管理人登记
  • 产品备案
    • 备案流程
    • 产品法律法规
    • 备案技巧
  • 顾问服务
    • 合规日历
    • 知识分享
    • 财税咨询
    • 人才储备
    • 服务内容
  • 管理人后台
    • ambers综合管理系统
    • 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 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 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
    • 从业考试网上报名
    • 管理人查询
    • 私募基金公示
    • 从业人员资格查询
  • 高频交易策略
    • 日内T0交易基础知识
    • 交易培训
    • 交易软件定制
    • ETF套利
    • CTA量化
  • 资源对接
    • 股权投资项目
    • 可转债
    • 城投债
    • 利率债
    • 寻券合作
    • 合作机构
合规日历 知识分享 财税咨询 人才储备 服务内容
当前位置:首页 > 顾问服务 > 人才储备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汇总

2024-01-03
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要求。

1、股东
(1)股东需以自有资金出资;需股权架构简单,不得循环持股或交叉持股;需财务状况良好;
(2)主要出资人(持股25%以上)为自然人时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任职;
(3)主要出资人最近 5 年没有从事过冲突业务。


2、实际控制人
(1)实际控制人需以自有资金出资;需股权架构简单,不得循环持股或交叉持股;需财务状况良好;
(2)实际控制人具有5年以上符合要求的经营、管理或者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相关产业等相关经验(法人机构需成立5年以上);
(3)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管或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
(4)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时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任职;
(5)实际控制人最近 5 年没有从事过冲突业务。


3、控股股东
(1)控股股东需以自有资金出资;需股权架构简单,不得循环持股或交叉持股;需财务状况良好;
(2)控股股东具有5年以上符合要求的经营、管理或者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相关产业等相关经验;
(3)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时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任职;
(4)控股股东最近 5 年没有从事过冲突业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1)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

(2)被协会采取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纪律处分措施,自被撤销之日起未逾 3 年;

(3)因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所列情形被终止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自被终止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

(4)因本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

(5)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6)从事的业务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利益冲突;

(7)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尚未修复;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分享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下一篇:合规风控负责人的要求
热门推荐
  • 1一文读懂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架构及定位、上市行业清单、财务条件梳理
  • 2中基协反馈意见解读:请管理人说明高龄投资者的募集渠道等
  • 3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建议尽早开始,错开学习高峰期
  • 42024年12月份私募合规运营日历来啦!
  • 5不同私募缴税差距如此之大?一文理清私募基金税务问题!
  • 6私孵帮|2024年度基金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工作计划表来啦!一起预备学习吧!
  • 7私孵帮|2024年4月份私募合规运营日历来啦!
  • 82024年3月份私募合规运营日历
  • 92024年2月份私募合规运营日历
  • 10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要求
热门标签
运营服务 合规日历 税收优惠 人员要求 服务内容
管理人登记 注册相关法规
优劣势分析
私募实务
税收优惠
管理人登记
产品备案 备案流程
产品法律法规
备案技巧
顾问服务 合规日历
知识分享
财税咨询
人才储备
服务内容
管理人后台 ambers综合管理系统
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
从业考试网上报名
管理人查询
私募基金公示
从业人员资格查询
高频交易策略 日内T0交易基础知识
交易培训
交易软件定制
ETF套利
CTA量化
资源对接 股权投资项目
可转债
城投债
利率债
寻券合作
合作机构

联系我们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90号(嘉亿东方大厦)邮箱:sifubang@163.com电话:0371-55697803

豫ICP备2023030764号-1 | © 2023 私募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