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证券类2023年12月月报
报送时间:1月8日前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系统: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报送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02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报送时间:2024年1月8日前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报送依据:
《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
03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
报送时间:2024年1月15日前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报送依据:
《关于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的知》
04
资管增值税申报
报送时间:2024年1月15日前
报送对象:资管产品管理人
报送系统:注册地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
报送依据: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05
2023第4季度产品更新
报送时间:2024年1月31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报送依据:
《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
06
2023年第4季度私募基金产品季报
报送时间:2024年1月31日前
报送对象:自主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投顾产品无需申报;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报送但暂不做强制
报送系统: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报送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
07
私募基金管理人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报送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类/股权类)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报送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0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
报送对象:自主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
报送系统: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报送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
09
CRS申报
报送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
报送依据: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
10
2023年CRS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报送依据: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规范》
1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股权 (含创业) 投资基金
报送系统: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报送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12
2023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伙型私募基金/公司型私募基金
报送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报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