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生原因:
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存在不匹配,自1994年我国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形成了严重的不平衡,中央财政收入占比50%以上,而中央财政支出占比仅有30%左右,分税制改革使得中央财政实力充盈,地方财政却是预算逐渐吃紧。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旺盛,中国经济在过去20多年间实现了高速发展,这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对GDP的贡献率一直在不断攀升,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发展需要道路交通等基础条件,另一方面是城镇化的发展也需要进行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面临着巨大的资金需求。
旧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发债融资,1995年开始施行的旧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规定导致了地方政府无法进行直接融资。
一方面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带来巨大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的财权的上收、债权的限制导致的地方政府没有资金来源,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城投平台应运而生,城投平台承担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建设等职能,而城投平台直接融资发行的债券即是城投债。
二、发展历程
城投债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7年-2004年的起步阶段,城投债的全年发行额不足百亿,全部集中在省一级的平台。
2005年-2008年加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也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白热化的阶段,各地方都在争相进行基础建设,单纯依靠省级平台融资已经难以满足建设资金的需求,于是城投债逐渐下沉至市级平台甚至区县级平台。
2009年-2011年的跨越式阶段,这一阶段的城投债发行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为了保增长,大量借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2014年的转型发展阶段,随着城镇化的逐渐成熟,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开始转向了跟民生相关的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也是跟随者中央政策鼓励的方向发展。
根据最新的信息,为了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目前20多个省份已成功发行了超1.2万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这笔万亿级资金正逐步分配给市县,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隐性债务。
此外,据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城投债到期规模持续攀升。2017年、2020年、2021年偿还规模分别突破1万亿、2万亿和3万亿,2022年偿还规模达到3.5万亿。随着2020年疫情宽信用时期大规模发行的城投债到期,2023年、2024年将达城投债到期高峰。
总的来说,城投债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债券品种,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的投资,通常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为保障,收益率高但风险也高。在投资城投债时,需要充分考虑其风险和收益,做好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