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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4:47

2023年12月31日,中基协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协会后续职业培训费用减免至零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完成职业培训的,可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费用按原收费标准收取。

后续职业培训每年需完成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不少于5学时。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发挥服务行业职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优化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等自律规则要求参加后续职业培训,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应当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二、基金从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面授、直播及远程培训,也可以参加成为协会普通会员的行业机构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以及成为协会特别会员的地方协会组织的面授培训。

       三、各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督促基金从业人员按要求完成后续职业培训,规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各机构可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查询本机构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完成情况;基金从业人员可通过协会官网培训学时查询端口(https://human.amac.org.cn/web/network/hourQuery.html)查询本人后续职业培训完成情况。

       四、自2024年1月1日起,基金从业人员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协会培训收费减免至零。2024年1月1日前,已生成但尚未支付的订单,平台将自动取消;已完成支付的订单,满足退费条件的可做退费处理。 

       五、截止12月31日未按规定完成2023年度后续职业培训的基金从业人员可展期至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协会会员机构及协会组织的培训完成2023年度后续职业培训。其中,通过协会组织的培训完成2023年度后续职业培训的,收费标准不变。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21-6194889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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